55條1項3款|紅線臨停罰300還900?都不是!
各位觀眾,就在今早美好的週五早晨上班途中被開了罰單!搭乘阿爸便車上班的啃老族如我,經過MOS想說快速買個三明治好了,殊不知當我光速拎著早餐回車上時,老爸已被路旁的阿舍搭訕(欲哭無淚)。
一路上的低氣壓讓我受不了,所以上網查到底是罰多少,結果查到好多種說法,三百的九百的六百的,啊到底?於是親自敲了當警察的友人aka優秀好青年,問他這到底是怎麼個算法?這裡就整理給大家!(氣pupu的來寫這篇)
人在車上紅線臨停是罰多少啊?不管人在不在車上、臨停/停車不一樣!
「人在車上紅線臨停是罰多少啊?」這是我問的第一句話。不過得到的回答是:「不管你人在不在車上,在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皆裁處300-600元不等罰鍰。」
所以首要搞懂,自己被開單的地方是為何違規!
紅線=禁止臨時停車線(全天停車、臨停皆不可)
黃線=禁止停車線(上午7-晚間8時 停車不可臨停可)
因此,在紅線上,是全天皆不可停車或臨時停車的喔。只要「停止於紅線路段」無論時間長短、駕駛是否還在車上,均屬違規。
如果是黃線上,每天上午7時至晚間8時不可停車,僅可「臨時停車」。
臨停、停車怎麼分?三要點缺一不可!
「臨時停車和停車是不一樣的喔!」友人接著又說。臨時停車有三要素:
- 車輛須保持發動狀態(可立即行駛)
- 駕駛人坐於駕駛座上(可隨時因應突發狀況駛離)
- 提放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
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〉55條1項3款
所以今天在紅線處臨時停車,被開的是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〉第55條1項3款:「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、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,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。」就是最高600啦,阿爸賣咻ㄎㄧˋ!